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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龙刑辩丨“诈骗罪成功辩护案例”涉案金额超2000万诈骗案破局——37天黄金救援期成功不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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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龙刑辩丨“诈骗罪成功辩护案例”涉案金额超2000万诈骗案破局——37天黄金救援期成功不批捕

2025-09-02 09: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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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刑事辩护不仅是法律层面的较量,更是对事实与性质的精准剖析与判断。近日,由本律师团队代理的犯罪嫌疑人Z涉嫌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逾2000余万元。辩护律师通过深入挖掘案件事实、提交20份关键证据并精准引用案例,成功论证Z不构成诈骗罪,有力争取到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有效避免了刑事手段对经济纠纷可能产生的不当干扰。


01核心案情


犯罪嫌疑人Z系某公司负责人,长期向报案人借款用于特定业务。2024年底,因部分客户未能及时回款,Z以新业务项目为由继续借款。由于资金周转需求,Z将报案人部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此前经营产生的债务。报案人遂以诈骗为由报案,公安机关对Z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02案件困境


一借款用途争议

侦查机关认为,Z借款时未全面如实告知资金的实际规划用途。


二还款能力存疑Z名下核心资产大多已抵押,部分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可能缺乏实质还款能力。三资金脱离经营循环

资金被用于偿还经营旧债,而非投入借款时承诺的项目。

四涉案金额巨大

若罪名成立,Z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03破局关键


        一精准把握行业特性,辨明民事欺诈≠刑事诈骗

辩护律师深入剖析行业特性,证实相关资金操作模式符合行业惯例,且报案人对此知晓。律师论证Z虽未详尽说明资金具体流向,但基础交易真实,其行为至多构成民事欺诈,非刑事诈骗。


二客观呈现主观意图,论证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辩护团队整理并提交20份证据,证明Z具有还款意愿和能力,资金一直用于经营周转,未还款是市场风险所致,Z事后积极应对,从未逃匿,公司仍在正常经营,主观上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三援引典型案例,增强说理力度

辩护律师援引权威典型案例,详细论证类似情形均被认定为民事纠纷不应作为犯罪处理,有力支撑了辩护观点。


04辩护结果

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


案件审查逮捕期间,深圳某区检察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以“证据不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目前,Z已被依法释放,变更为取保候审措施。


温馨提示:本案正处于侦查阶段,不批准逮捕并非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我们将持续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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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勇律师团队部分成功案例

(以委托时间为序)


1.某境外人士涉嫌走私、贩卖毒品案,数量特别巨大,批捕后,检察机关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2.某会所工作人员涉嫌组织卖淫案,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3.某网吧被窃案,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4.某妨碍公务案,没有赔偿及取得被害人谅解,在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5.某盗窃案,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6.某大数据公司因向某网约车平台提供定位服务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检察机关对公司员工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7.某会所负责人涉嫌组织卖淫案,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8.某虚拟炒股平台涉嫌诈骗罪案,代理第三被告人,一审生效判决改变定性为非法经营罪,是深圳首起公诉机关未提起抗诉的该类案件;

9.某出口企业实际控制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涉案金额由4900万变更为1000多万元,罚金大幅度降低;

10.某贷款诈骗、信用卡诈骗案,原一审认定某股东为主犯,量刑为19年,重审认定为从犯,改判11年。

11.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检察机关对公司讲师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12.某故意伤害(重伤二级)案,检察机关认定为正当防卫,作出jue dui不起诉决定;

13.某强奸案,公安机关两次报捕,检察机关均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14.某涉境外电信网络敲诈勒索案,在嫌疑人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15.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16.某公司高管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检察机关先后作出不批捕及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17.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18.某因股东纠纷引发的寻衅滋事案,检察机关均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19.某请托诈骗案件,原一审判决10年,上诉后发回重审,重审改判3年,再次上诉后改判适用缓刑;

20.某涉传销案,公诉机关认定为合同诈骗,量刑建议为12至14年,在一审期间变更起诉为组织、领导传销,一审判决5年6个月。上诉后发回重审,重审改判3年;

21.某涉du bo机开设赌场案,通过羁押必要性申请成功取保,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22.某故意伤害案,检察机关先后作出不批捕及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23.某刷单炒信平台涉嫌非法经营案,检察机关对嫌疑人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24.某茶馆因组织牌局涉嫌开设赌场案,改变定性为du bo罪;

25.某陈年命案,成功保命,一审判决被告人无期徒刑;

26.某涉翻新二手机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在未退赔、谅解、预缴罚金的情况下,说服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27.某牙科诊所涉嫌非法行医案,在被告人一直被羁押的情况下,说服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28.某涉非法经营成品油案件,说服检察机关将案件定性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改变为危险作业罪;

29.某涉电子烟的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说服一审法院将某高管由主犯改定为从犯,在被告人一直被羁押的情况下,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30. 某涉翻新二手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通过预缴罚金方式说服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31. 某涉翻新二手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通过获取被害单位谅解方式说服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32.某单位行贿案件,说服检察机关启动刑事合规整改,后检察机关对嫌疑人及嫌疑单位作出不起诉决定;

33.某强奸案,检察机关均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34.某涉拆迁故意毁坏财物案,公安机关两次报捕,检察机关均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35.某强奸案,检察机关均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36.某涉六合彩开设赌场案,陪同嫌疑人自首,后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37.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以存疑为由,说服检察机关将全案嫌疑人均认定为从犯,法院对被告人降档处罚;

38.某涉境外暗扣通讯费用案,说服法院将某股东认定为从犯,指控的三罪,仅认定一罪;

39.某挪用资金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40.某陈年命案,当事人涉嫌四罪,成功保命,判决无期;

41.某单位行贿案,一审对被告人判决适用缓刑,就涉案财物部分判决不服上诉后,重审改判;

42.某诈骗案,说服检察机关改变定性为挪用资金,后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43.某职务侵占案,一审打掉80%的指控金额,上诉后发回重审,重审期间公诉机关补充起诉,说服法院对补充起诉的罪名判决拘役,吸收后补充起诉的罪名不再执行;

44.某生产、销售为了产品罪一案,法定刑为15年或无期,说服法院认定被告人为从犯并降低处罚,最终判决7年3个月;

45.某涉冒充警察抢劫案,说服检察机关改变定性为招摇撞骗,刑期大幅度降低;

46.某职务侵占案,一审判决适用缓刑;

47.某请托诈骗案,检察机关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48.某虚构工程项目诈骗案,量刑建议为10年以上,说服法院改变定性为合同诈骗罪,一审量刑为4年;

49.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50.某涉未成年人以贩毒为由诈骗案,公安机关主动撤案;

51.某强奸案,检察机关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决定;

52.某公司负责人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买卖身份证案,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53.某婚恋诈骗案,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近80万,量刑建议为10年8个月,说服法院仅认定30万,量刑为3年4个月;

54.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法院判决适用缓刑;

55.某盗窃案,检察机关作出证据不足不批准决定;

56.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一审判决罚金800万,上诉后二审改判400万;

57.某涉以入学为由诈骗案,检察机关作出证据不足不批准决定;

58.某婚恋诈骗案,检察机关作出证据不足不批准决定;

59.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死亡三人),法院判决3年;

60.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61.某涉六合彩案件,一审判决认定为开设赌场罪,量刑5年6个月;二审辩护后,改为du bo罪,量刑2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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