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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龙专业 | 律师解读《住房租赁条例》

2025-08-01 18:06:53
作者:
《住房租赁条例》
重磅公布

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住房租赁条例》重磅公布,“群租房”、“押金难退”、“长租公寓跑路”乱象将被终结!



租房路上踩过的坑,终于要被填平了!2025年6月27日,关乎全国3亿租客切身利益的《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9月15日起全面施行。这部行政法规细化了《民法典》相关规定,直指租房市场的诸多顽疾,旨在重塑行业秩序,保障租客和房东的合法权益。


这次新规带来的变化,每一条都与你息息相关。 无论是担心居住安全、押金被扣,还是个人信息泄露、遭遇“二房东”跑路,新条例都给出了明确的解决方案。赶紧来看看,哪些变化你需要重点关注!



变化一
安全底线!这些“奇葩”房间不不能租了

核心规定(对应条例第七条):


房屋必须安全: 出租房必须符合建筑、消防、燃气、装修等安全标准,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


非居住空间禁止单独住人: 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储藏室、车库等,严禁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这意味着困扰租客多年的“卫生间改卧室”、“阳台当睡房”等乱象将被彻底杜绝。


限制“蜗居”: 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最 低租住面积,必须符合当地政府标准(例如深圳拟规定人均不得低于6㎡)。


影响解读: 新规直接向不安全的“群租房”、“隔断房”开刀。北上广深等城市中,大量务工人员被迫挤在狭小、危险的非居住空间的情况将得到根本遏制。租客的居住安全与尊严有了法律保障。租房时务必擦亮眼睛,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房子,再便宜也要避开!


变化二

实名+备案!告别“房东/租客是谁”的糊涂账!

核心规定(对应条例第八条):


强制实名签合同: 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使用真实身份信息签订租赁合同。


免费备案是王道: 出租人应通过官方租赁平台(如各地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将合同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关键是——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租客也能办备案: 如果房东拖着不备案,租客自己就可以去办理!


影响解读: 实名制和备案是解决租房纠纷的“定海神针”。笔者在司法实践中就遇到以下问题:用假身份证签约导致被告身份难确认;房东不实名导致租客维权无门。新规彻底堵上了这些漏洞。备案后,相当于给合同上了“官方认证”,一旦有纠纷,证据确凿,相关部门介入更快更有效。 签合同时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并积极推动或自行完成备案,这是保护自己的第 一步!


变化三

押金不再“任人宰割”!无理由克扣?不行!

核心规定(对应条例第十条):


合同必须写清楚: 收押金?必须在合同里明确约定押金数额、返还时间、什么情况下可以扣减。


禁止乱扣钱: 除合同明确约定的扣减情形外,房东无正当理由不得克扣押金!


影响解读: “提灯定损”、恶意克扣押金的新闻屡见不鲜,甚至上了春晚小品。新规给这种行为戴上了“紧箍咒”。租客退租时,房东再也不能随意找借口扣钱了。核心在于:扣钱必须有合同依据且合理! 签合同时务必仔细阅读押金条款,模糊不清的要协商明确。



变化四

你的个人信息,企业不能再“裸奔”!

核心规定(对应条例第十七条):


企业要管好信息: 住房租赁企业必须建立档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严禁滥用信息: 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买卖、提供或公开租客个人信息!


影响解读: 租房过程中提交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等信息,曾面临被泄露、滥用的风险。新规明确划定了红线,要求企业承担起保护租客隐私的责任。遭遇信息泄露,租客维权更有底气。


变化五

长租公寓“暴雷”?资金监管筑起防火墙!

核心规定(对应条例第十九、二十条):


转租企业:钱要进“保险箱”! 从事转租业务的企业(如“二房东”公司、长租公寓平台)必须开设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并向社会公示。租金等资金收付必须通过这个账户进行。


收租周期限制: 政策明确要求禁止“长收短付”(例如一次性收租客一年租金,却按月付给房东),收租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个人“二房东”达到规模也适用: 个人转租如果达到一定标准(具体待细则),同样要遵守企业相关规定(主要是资金监管)。


影响解读: 这是针对过去频发的“长租公寓爆雷”、“二房东卷款跑路”事件开出的根治药方。资金监管账户相当于给租客的租金上了“保险”,即使企业出事,资金相对安全,减少损失。 “长收短付”被禁,也极大降低了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租客在通过中介或租赁平台租房时,务必关注其是否公示了资金监管账户,并尽量选择租金支付周期短的方案(如月付、季付)。




结语


《住房租赁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住房租赁市场进入更加规范、透明的新阶段。从居住安全、合同规范、押金保护、隐私安全到资金监管,新规全方位织密了保护网,直击痛点,回应民生关切。


转发收藏这篇文章,让更多租友了解自己的权利!新规落地,共同监督,让租房真正变得省心、安心!

作者介绍PROFILE
刘万杰
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作者简介:广东陆丰人,基层法院工作十四年,转型律师执业后,注重将司法思维与律师视角相融合,善于从证据组织、法律适用及裁判逻辑多维度制定诉讼策略,有效把控案件风险,凭借对争议焦点的精准预判和对庭审节奏的专业把控,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最 大化。


秉承"专业立身、责任为先"的执业理念,以严谨的法律分析、高效的解决方案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专业领域:房产纠纷、建工合同等

联系电话:15017944299(微信同号)




阅读原文 | 《住房租赁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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